1-20歲,因為遭受母親的遺棄,充滿不安與困惑,似懂非懂,熱烈的追求愛,討好每個遇到的人,總覺得要先付出,才有存在的意義。
20-30歲靈魂暗夜,我在黑暗徘徊,精神上的崩潰,覺得對不起全世界。這樣的精神狀態,在當時無法融於社會,正常上班,從此選擇,讓我走上不同的路途。
30-45歲,婚姻與孩子,從自己經驗的婚姻,與親自帶小孩的過程中,重新思考經歷的過往。原來有心愛的人,只希望對方健康平安的活著,就心滿意足。思考著想給孩子的觀念,想要以身作則,跟著做調整,要有界線,強硬與柔軟,親疏之間.....。把自己的樣貌呈現出來,如何做自己,也包容別人的「做自己」。
